工作动态
中共芜湖市纪委 芜湖市监察局关于做好2017年 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23 浏览次数:3450
2017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市“三十一条”,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治自觉,充分履行工作职责。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四年多来,各级各部门自觉向党中央看齐,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市“三十一条”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但也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极易反弹和回潮。“两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多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两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挺纪在前,突出问题导向,畅通监督渠道,用好“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节日腐败”行为。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凡“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三、整治基层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坚决让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伸手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对一些群众关注的重点案件,要快查快办,争取在“两节”前依规依纪办结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办理结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严明换届纪律,营造良好换届环境。“两节”后,县、区将开展换届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对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动换届有关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五、严肃责任追究,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专责机关的职能作用,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中共安徽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精心组织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健全值班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53—12388—9;举报信请寄市纪委信访室;网络举报请登录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我要举报”栏。
各单位“两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请于春节上班后一周内报市纪委(材料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及传真:3845468。